據國家能源局3月23日消息,為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研究制定了《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
據國家能源局3月23日消息,為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研究制定了《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
附: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根據《2021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國能發監管〔2021〕5號)安排,決定組織開展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督促有關地區和企業嚴格落實國家清潔能源政策,監督檢查清潔能源消納目標任務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督促電網企業優化清潔能源并網接入和調度運行,實現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規范清潔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完善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及時發現清潔能源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清潔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監管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二)《電力監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2號)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625號)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150號)
(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17〕67號)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42號)
(七)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18〕1575號)
(八)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807號)